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做好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
(二)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三)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学校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四)下列学生不享受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和学费减免总额不超过本专业学制应缴纳学费总额,其他原因造成的超额学费不在国家教育资助申报范围内。
三、申请材料
(一)学费补偿
1.申请对象:参军入伍的毕业生(不含肄业、结业)及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学生每人只能申请一次,请勿重复申报)。
2.申请材料:(1)申请表一式两份,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需县级征兵办公室盖章);(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本人签字的银行卡(疆内学生提供社保卡号、疆外学生提供建设银行卡号)复印件;(5)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二)学费减免
1.申请对象: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学校的入学新生(符合条件的学生一次性提出申请,逐年减免学费,请勿重复申报)。
2.申请材料:(1)申请表一式两份,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需县级征兵办公室盖章、退役安置地退役事务管理部门盖章);(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退役证书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本人签字的银行卡(疆内学生提供社保卡号、疆外学生提供建设银行卡号)复印件;(5)复学证明(学校校级红头文件或者二级学院开具该学生已复学的就读证明)。
四、材料提交
(一)申请材料报送时间
1.春季学期申请材料请于2025年4月15日前报送,秋季学期申请材料请于2025年10月30日前报送,未及时报送的需等到下一学期申报发放。
2.往年应征入伍未及时申报学费补偿的学生可于今年补报,所需材料和提交时间同上。
(二)申请材料报送要求
1.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生请根据申请表要求加盖好财务公章后,填写《2025年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教育资助审核汇总表》,由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提交至学工部办公室;
2.毕业后应征入伍学生申请学费补偿通过专业所在学院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和申请材料要求进行统一申报。
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