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等上级部门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2、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
3、制定、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考核、培训、交流和表彰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思想教育、道德养成、纪律教育、法纪教育等学生教育活动;
5、制定全年“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方案和包联台账,根据每月节日点和上级安排,提前做好工作通知和材料;
6、负责各类公文校订,红头文件印制,以及年度工作任务的拟定和工作总结的撰写;
7、统筹负责部门官方网站的整体规划,推进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8、负责学工部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相关学生工作会议,做好部门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定期整理部门大事记,撰写部门工作总结、计划并上报;
9、管理上级组织及相关单位来函,负责文件接收与存档,指导各二级学院规范学生工作资料整理;
10、做好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学生的思想情况,按寒暑假节点开展家访,并及时总结汇报;
11、强化舆情信息工作,及时收集、报道、通报学生工作各类信息,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稳定;
12、负责在校生大数据整理工作,确保底数清楚并按学期动态更新;
13、负责学生榜样示范群体的挖掘和宣传工作,并有效在学工部公众号开展网络思政育人;
14、组织实施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5、负责学生各类评优、评奖及表彰工作;
16、负责对全校学生教育管理及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思想教育工作;
17、负责组织实施学风建设的督促检查工作;
18、负责学生信访、稳定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19、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教育工作;
20、负责全校学生学生证、校徽、学生登记表、学年总结、毕业生登记表的发放管理,负责学生日常请销假工作;
21、负责学生购票优惠卡(磁条)发放等工作;
22、完成学校及学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