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认定办法和标准,指导二级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收集、审核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等证明材料,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并动态管理。定期对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调整困难等级,确保资助资源合理分配给真正需要的学生
2.奖学金评定管理。负责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制定奖学金评定办法和细则,组织二级学院开展奖学金评选,审核获奖学生名单,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奖学金具体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等。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和宣传,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3.助学金评定管理。做好各类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确保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助学金具体项目包括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助学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等。监督助学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助学金用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防止滥用和挪用。
4.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管理。负责审核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的学费补偿、学费减免申请材料和资金发放工作。
5.困难学生伙食补助管理。负责制定困难学生伙食补助发放方案及发放工作。
6.校级资助管理。负责做好校级资助资金的分配,上报研究及按计划执行,具体包括勤工助学、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
7.社会资助管理了解资助方的关注领域、资助目标和预算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合作方案,包括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评选方式、宣传推广等。发布资助项目通知,向学生宣传资助项目的信息和申请要求,指导学生填写申请材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对象。
8.助学贷款管理。收集办理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及时录入回执码,对接财务核对贷款学生学费到账情况,并开展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还款意识。
9.配合审计部门工作。配合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资助工作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