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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党总支党员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26

为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使党员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药学系党总支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需向所在党支部请假,事后应进行补课。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每季度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对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教育。

2.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应执行书信汇报制度,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返回后,应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也应把党内活动的主要内容向外出党员进行传达,并就重要文件的学习对其进行补课。

3.党员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办理。

4.党员由我校调至其他单位,须开具个绍信,经党委组织部转出。

5.凡被批准辞职和同意流动的党员,其组织关系应转到接收单位,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因各种原因不辞而别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原单位保留6个月。没有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本人仍不转组织关系的,所在单位党组织可按照党高的有关规定,作自行脱党外理,支部大会应当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6.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

7.每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对违纪的党员,党委织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8.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9.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做出决定,将其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10.发展党员要坚持党员标准和个别履行手续的原则,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加强培养工作,把好政审关。

11.预备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党小组每季度应对预备党员谈一次话,党支部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鉴定。

12.支部按照《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及有关的规定,切实搞好民主评议和民主生活会,解决党员存在的实际问题。

(编辑:图尔荪妮萨·麦提库尔班 责编:杜道全 初审:图尔荪妮萨·麦提库尔班 终审:付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