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教学科研小组2025年3月13日下午召开专题开会,传达了新和院发[2025]5号文件“关于印发《新疆和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照文件中关于青年教师、导师选拔的规定进行了梳理和深入讨论,初步确定了7名青年教师及其导师。2025年3月24日下午,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本学院教学科研小组建议,并研究通过。
现将青年教师及其导师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至4月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专业素质、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18139165507
来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370号新疆和田学院药学院教学科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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