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挖掘和田地区丰富的文化资源,展现和田文化魅力,推动和田文化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现广泛收集与和田相关的文化文艺作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收集范围
与和田有关的各类文化文艺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文学作品:如诗歌、散文、小说、剧本等。
2.视觉艺术作品:如画作、书法、摄影、雕塑等。
3.民间艺术作品:如剪纸、刺绣、编织等。
4.曲艺作品:如音乐、舞蹈、戏曲、曲艺等。
5.影视类作品:如宣传片、纪录片等。
二、作品要求
1.自1950年至今的文化文艺作品,内容积极向上,能够充分反映和田的特色、人文风情、历史变迁或当代发展成就;征集作品不存在版权纠纷。
2.已形成的出版物或印刷品、内部出版物、杂志等。
三、收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
四、报送要求
1.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作品收集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筛选,确保推荐作品质量。作品经审校程序后报送党委宣传部。
2.由党委宣传部统一收集作品报送至地委宣传部办公室。
3.每件作品需附作品名称、提供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五、其他事项
报送作品的所有权归作者所有,地委宣传部拥有使用权,用于宣传展示和田地区文化建设成果。
希望各部门、二级学院积极参与,共同为繁荣和田地区文化文艺事业贡献力量。
联系人:李帆,0903-6733269,13519760275
附件:新疆和田学院文化文艺作品出版物登记表
党委宣传部
2025年1月8日
附件
新疆和田学院文化文艺作品出版物登记表
(来源: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