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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和田学院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新疆和田学院工会委员会是在学院党委及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是学院党委和学院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在学院党委及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决定和贯彻落实学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及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学院工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学院工会的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各部门工会开展工作。

2、负责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部门工会小组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和上级教育工会的工作部署,帮助各二级学院、部门工会小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教职工群众的意愿,独立自主地开展各种活动。提高工会干部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3、负责配合学院党委做好全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共产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有益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业务知识,全面提高教职工素质。

4、负责按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履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协助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组织贯彻落实教(工)代会决议。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主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经常性工作。

5、负责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建设,做好工会会员发展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定期公布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工会会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为师生提供活动场所和热情周到的服务。

6、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做好其他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7、负责协调学院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和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开展教职工的互帮互助活动,做好困难、患病教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广大教职工全面发展。

9、负责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动员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改革和民主管理,提高女教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加强女教职工保健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10、负责学院工会有关文件资料的建档、归档工作。

11、负责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和诉求协调工作。

12、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