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新疆和田学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两位校领导的任职决定。校党委书记季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学校在家校领导、处级干部、相关职能处室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学校党委副书记许新军宣读了自治区党委关于殷红春、张增田两名同志的任职决定。殷红春同志任新疆和田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职务;张增田同志任新疆和田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职务。
季峰指出,这次干部调整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新疆和田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关心。校党委要以建设好新疆和田学院的实际行动回报自治区党委的关心和厚爱,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决定上来,讲政治、顾大局,以实际行动支持两位同志的工作。
殷红春和张增田两位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来源:党委宣传部 责编:崔永军 主编:卢瑛 终审:王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