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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学院接待工作规范化流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07

根据学校关于公务接待标准及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接待工作,切实提升各级接待服务保障能力,杜绝接待工作风险,特制定本流程。

一、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新疆和田学院各层面的接待工作。

二、接待工作主体

(一)校级层面

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地州、县市党政机关,兄弟院校校级领导赴新疆和田学院调研、考察、座谈交流均属于校级层面的公务接待,党委(学院)办公室作为接待主体牵头负责,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二)部门或二级学院层面

兄弟院校二级学院(系部)书记、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及以下人员,学校业务部门对应的上级部门、兄弟院校业务部门的来访人员等赴新疆和田学院调研、考察、座谈交流均属于部门或二级学院层面的公务接待,由相应的业务部门或二级学院作为接待主体牵头负责,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三、接待工作流程

(一)校级层面接待流程

1.对接联络,确定行程安排。党委(学院)办公室按照来访公函及主要领导批示意见,与来访单位做好前期对接工作,精准确定行程、时间、航班、来访事项、来访人员及人数,明确参观点位、座谈交流、用餐(用餐人数、是否民餐、忌口等)、用车等需求。根据掌握的情况,拟定行程安排(详见附件1-1),呈报领导审批,通过后着手做好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统筹规划,提供会议保障。来访单位需要调研座谈、召开会议、举办仪式等活动的,由党委(学院)办公室统筹对接来访单位活动需求信息,拟定会议议程,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参会范围、主持人、会议程序;撰写主持词、领导讲话等,通知宣传部门留影摄像,提供高质量的会议保障服务。

3.严格标准,做好后勤保障。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接待人数餐食标准、陪餐人数等要求。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用餐和车辆保障工作,充分体现学校接待工作能力和整体水平。

(二)部门或二级学院层面

1.对接联络,确定行程安排。由相应业务部门或二级学院按照来访公函及分管校领导批示意见,与来访单位做好前期对接工作,明确行程、时间、航班、来访事项、来访人员及人数,明确参观点位、座谈交流、用餐(用餐人数、是否民餐、忌口等)、用车等需求。根据对接情况,拟定行程安排(详见附件1-1),呈报分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着手做好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认真谋划,做好会议服务。来访单位需要调研座谈、召开会议的,由相应的业务部门或二级学院作为接待主体,负责拟定会议议程(含参会范围或人员,详见附件1-2)、主持词、领导讲话及其他相关资料,上述材料经部门或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把关后,呈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党委(学院)办公室备案。相应部门或二级学院按照会议要求,做好参会人员的通知,议程、资料等的印制和摆放等服务工作。

3.严格程序,明确协助需求。各部门、二级学院接待的来访单位有会场、车辆、用餐需求的,需严格按照程序填写《部门、二级学院接待工作审批单》(详见附件1-3),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报党委(学院)办公室统筹安排。各部门或二级学院如无公函、批示件、接待工作审批单、行程安排、会议议程(需要召开会议时)等,原则上一律不予办理。



附件:1.行程安排(模板)

    2.会议议程(模板)

    3.部门、二级学院接待工作审批单(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