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使用,是各民族增进国家认同的重要基础,是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高等学校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推普意识及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能力,构建规范、生动的校园语言环境,共同营造说好普通话的氛围,现倡议如下:
一、交流时,用国通语
师生在各种场合与他人交流时,要使用国通语,使国通语交流成为一种生活用语习惯。
二、校园里,讲普通话
教师在课堂上要坚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同时多关注学生的发音及语法错误,及时纠正与指导。师生在校园的各个场所要讲普通话,营造推广普及普通话的良好氛围。
三、书写时,写规范字
教师在教学中要规范汉字书写,尽量使用正楷字板书、批作业、写评语。师生在平时要用心留意和主动查找身边的各种用字是否规范,发现不规范汉字时及时指出并改正。
四、生活中,做“宣传员”
师生要经常注意自己的口语发音,使规范用语成为一种习惯。同时,积极诵读经典诗词和美文,感受汉语言的美。带动家人在生活和工作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推广国通语。
一字一句普通话,一笔一画方块字,千言万语中华情。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大力推广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和生活语言,让推普之花绚烂绽放,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新疆和田学院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交流推广基地
2024 年 11 月 13 日